明 紫檀书案 日期:明朝(公元1368年―公元1644年)"紫檀书案,高85厘米,宽233厘米,纵93厘米。 通体以紫檀木制成,案面光素,面下为素牙板 ,四腿中起阳线,两侧腿间安委角方格枨,下有托泥。 明清以来,考究的案多用紫檀木、黄花梨木等名贵的木材制成,做工精湛。此 案为典型的平头案,它的特点是用重材,显得格外浑厚凝重,边抹宽度达15.8厘米,厚6.5厘米,紫檀家具用如此大料实属罕见。此案造型 方正,工艺精致,装饰简洁,是一件典型的明代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