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 紫檀雕竹节纹长条案 日期:清乾隆(公元1736年—公元1796年)" 紫檀雕竹节纹长条案,清乾隆,高88厘米,长195厘米,宽44.5厘米。 案紫檀木制。相距 较长的两腿与牙头间使用夹头榫结构,直腿,直足。除案面与牙头外通体雕竹节纹。 这种通体雕竹节纹的家具具有典型的清式家具风 格,看上去仿佛是用竹子制造的,常见的有雕竹节纹扶手椅、雕竹节纹方桌等,有时成套整堂使用。竹节样式的家具给人以简洁明快之感 ,但制作时比一般家具使用的木料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