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 丁兰事木母砖雕 日期:北宋(公元960年—公元1127年)"丁兰事木母砖雕,北宋,长20cm,宽26.4cm,厚3cm。 画像砖长方形,内凹凿成壸门状。正中 上方刻“丁兰”2字。中央浅浮雕一老妇拱手坐于菱格纹座椅上,前为长方形桌,桌面铺布,桌上摆放水果,中央高足托盘上置一带盖容器 。左侧女子缩颈,双手相交于腹部;右侧男子身体前倾,头上罩巾,身穿圆领袍,腰中系带,双手握于胸前。二人小心恭谨地侍奉于左右 。 丁兰事木母为二十四孝故事之一。曹植《灵芝篇》:“丁兰少失母,自伤早孤茕。刻木当严亲,朝夕致三牲。”唐徐坚《初学记》 卷十七引孙盛《逸人传》讲了丁兰的故事:丁兰自幼失去双亲,长大后便用木头刻出双亲的模样,朝夕供养。邻居张叔的妻子向丁兰妻借 东西,丁妻询问木人,见木人有不高兴的样子,就没有同意。张叔喝醉后便来责骂木人,并用手杖敲木人的头。丁兰回来后,看见木人不 高兴,就问妻子原委,得知大怒,提剑便杀了张叔。官吏前来缉捕,丁兰欲逃走,临行见木人为之落泪。郡县官吏得知后,夸奖丁兰的至 孝以令神明感动,为之画像进行宣扬。 丁兰刻木事亲图像,目前所知最早者为东汉晚期山东嘉祥武梁祠石室画像,北魏孝昌三年(527 年)的宁懋石室线刻中也有发现,形象或为母亲,或为父亲,也有刻划双亲的,至北宋基本定型为母亲形象,此砖雕可为一例。丁兰刻木 为严亲,以了思亲之情,本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若真把木人当作活人,为之闹出人命,却不免迂腐,而后人不察,又编出种种神异 故事,就未免显得荒诞不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