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青田石“彰厥有常”章 日期:清朝(公元1636年-公元1912年)"青田石“彰厥有常”章,清,桂馥篆刻,通高10.2cm,印面边长4.1cm。 印青田石质,方形,素面侧款。印文篆体,白文,右上起顺读“彰厥有常”四字。边款行书体阴刻“嘉庆癸卯小春初吉,未谷摹秦人缪篆印于吉祥草堂”。 此印文内容取自《书·皋陶谟》中“彰厥有常”,“彰”即“彰明”,“厥”可释为“其”字,“有常”意为“有恒”,此四字即为经常予以表彰之意。印面虽较秦汉印大出许多,但布局、篆刻不失汉铸白文印的法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