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编号 y1942-41 年代:清朝(公元1636年-公元1912年)18-19世纪.尺寸: 绘画:17.6 x 14.9 厘米叶子:27 x 43.4 厘米。(10 5/8 x 17 1/16 英寸)来自: 弗雷德里克·彼得森收藏,威廉·宾厄姆二世的礼物.绢本画册. 12 埋儿奉母: 郭巨,晋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