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咸丰 女式吉服长袍 入藏号 T.173-1961 年代:清朝(公元1636年-公元1912年)咸丰(公元1851年—公元1861年)1850-1861 (制作)尺寸:长度:137厘米 宽度:209厘米 中背长度:54 英寸 背部顶部和袖子宽度:82.25 英寸.女式绣花长袍吉服。红色丝绸底绣,圆形受字,周围环绕花卉和云纹图案。浅蓝色丝绸衬里。红色丝绸,用彩色丝绸和镀银线以缎子、开叉、长和短、茎和北京结针迹进行刺绣,并采用伏绣工艺。下摆周围有宽条纹,中央的世界山上有漩涡状的波浪。珠宝和各种幸运符号,包括如意权杖和万字符号出现在波浪中。袈裟正面饰有由龙、云、蝙蝠、桃子和吉祥符号组成的三个受字圆环。袍子背面有 3 个类似的圆环,袖子上部有 1 个。颈有镶边,袖有深蓝色丝带和深形袖口,绣有寿字、龙、云、蝙蝠、桃子、吉祥符号,镶银鎏金线带,青色丝边用金线编织的图案。内衬蓝色丝绸锦缎,图案为牡丹、水仙等花卉。长袍在前面打开,用两个带有深蓝色丝环的圆形镀金金属纽扣固定。宽袖、宽袖与宽袖口相连,是道光年间(1821-1850)出现的设计特征;但受字的设计属于咸丰皇帝时代(1850-1861),这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将这件袍服归因于后者。见《太平天国出土文物》,《文武》,1959年5月号;又见陈娟娟,《织品中的寿字装饰》,《故宫博物院学报》,这种长袍称为吉服,即“吉祥”长袍。它充当女性的一种正式宫廷长袍。这件长袍可能是供皇室妃子、甚至皇后穿着的。总体而言,在清朝(1644-1911)的宫廷系统中,从皇后和皇妃到七品军官的妻子,女性的着装规定似乎更为有限。(男人有一系列适合特定场合的宫廷服装)。并非所有的帝国长袍都会装饰有龙的象征,正如这一件所展示的那样。就连皇帝的后妃们也不一定总是穿着龙纹的袍子。然而,大多数正式的帝国服装都会带有从彩色海水中出现的多层岩石的标志性图案。妇女们还为婚礼或老年穿着者的生日等吉祥庆典制作了一套衣服,而为这些场合制作的衣服则在未来的重要事件中穿着。有两条线索可以判断这件长袍的穿着者的身份:一是红丝绸上绣的受字表明这可能是为一位年长的妇女在节日场合制作的;二是红丝绸上绣着的受字表明这可能是为一位年长的妇女在节日场合制作的;然而,寿字也是皇帝本人的象征之一,在这种情况下,寿字可能表明预期的佩戴者可能是皇后本人。